6/14/2012

【留學背後】Murphy's Law 莫非定理

The definition of "Murphy's Law" is "Anything that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

莫非定理的定義是: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均會出錯

由於我一向喜歡數學,在這裡獻上演算上的定義:任何一個事件,只要具有大於零的機率,都不能假設它不會發生。

其實在我從第一份工作離職以前,從沒想過會走上「出國念書」這條路。一來,我不是那種念書或者研究的料,既然我的死活入手大學的畢業證書,何苦還要踏入校園折磨自己。二來,我一向不考慮離開我所熟悉並且習慣的寶島,我的家人朋友都在這,我過著心滿意足的生活,為什麼要選擇離開?但是我的求學人生就映證了Murphy's Law,原本以為不會發生的事情,有一天還是發生了。

我不是那種滿腔熱血懷抱著出國夢的莘莘學子,也沒有好野人老北(註1),可以資助我在什麼繁華國度逍遙自在以後再撈一張飄洋過海的文憑回國炫耀。因此,或許和大多數人揣測我的動機有很大的出入,沒有設想過我要怎麼體驗異國生活,或結交外國朋友,更不是為了響應上流社會的洋墨水文化。我只是很幸運地在工作裡找到熱忱與理想,卻又很不幸地體驗著台灣職場的病態與殘酷,才會推我走到這方向。

我喜歡我的工作,它讓我可以具體地實踐我的想法與創意,更讓我學習到用錢也買不到的課題。我知道在這不是個「只要努力就能出頭」的年代,有無數的人跟我一樣背負著「責任制」這件剝削員工的糖衣,日以繼夜地在賣肝求生存,相形之下,可以做我喜歡的事,又有合理的payment,真的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直到我感染了A型流感(H1N1之類的),才突然大夢初醒,工作經驗與薪資所得都買不到健康,就算是自我成就的快感也不行。發燒的活動來到了第20天,在公司待到晚上快十點,信箱裡的待處理mail還有五封,MSN閃個沒完沒了,我的前輩還在用潑婦罵街來宣洩加班的憤怒與疲倦。我早已對她的冷嘲熱諷與髒話連篇習以為常,甚至偶爾玩玩她,但那一刻,我突然覺得她很可悲,比我大十歲的她,還要和我做一樣的事情,領不多的薪水,每天為工作忙個賊死,我知道那不是我要的生活,我不能留在那裏,因為我十年後不能像她一樣。

工作上的事情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贅述,而我所能表達的是,為了讓我的職涯跳脫這樣狹隘的規模,進修絕對是必要的,至少在我從事的工作上,不僅文憑,更專業的知識是不可或缺的。辭職後,我的下一個目標是:求學,查了許多資料,也諮詢很多人,過程族繁不及備載,最後我終於下了艱難的決定,一個我一直以來避之惟恐不及的決定:出國唸書。

然後一年後的現在,我終於可以為我的留學背後,寫下一篇回憶錄。這一年裡,我學習,付出,承受,絕望,重生,努力與收穫。流血流淚也流汗過的過往,有我的夢想與執著,辛酸與感動,我終於還是走到這裡,多少夜裡想都不敢想的這一天。

雖然要感謝的人很多,我還是最最感謝我自己。




Note
1. 好野人老北:有錢的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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